“巴黎贝甜事件”反思:合法化比低处罚更可取

文丨政邦智库研究员 王琳

9月3日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则《关于“巴黎贝甜无证生产被罚”的回应》,开始在微信及各社交平台上刷屏。

此事关联的前因是:今年4月,上海一家经营“巴黎贝甜”品牌的面包店,因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被监管部门曝光。8月12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巴黎贝甜”面包店关联公司上海艾丝碧西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罚款58.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这一处罚一经披露,即引发巨大争议。上海静默期间曾受惠于“巴黎贝甜”面包店的网友,纷纷晒出当时的社交媒体信息,追忆对这一“良心店家”的感激,并质疑监管部门的处罚不合情理。如复旦大学外文学院教授曲卫国对该处罚质疑称,“巴黎贝甜”的企业员工“擅自”生产糕点为满足疫情期间居民当时的急需,且所销售的产品没有获取暴利,他们有主观违反食品法的恶意不强;曲教授建议根据新出台的上海市《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撤销对“巴黎贝甜”的处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开回应,解释了处罚的依据。据该案行政处罚通知书显示,“2022年4月27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上海市闵行区老虹井路100号的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在一楼场地内查见醒发箱、厨房对流式热风炉、三层烤箱等糕点生产设备及迷你羊角面包冷冻面团,Q萌芝士棒冷冻面团等原料。同时查见产品套餐清单、送货清单、相关套餐生产、团购、结算、配送记录等材料。现场人员无法提供该场所相关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材料。”

当然,对上述事实,舆论并未质疑。监管部门援引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即: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根据“巴黎贝甜”违法所得为5.85万元,按十倍处罚58.5万元已是最低幅度。同时,回应也表示,企业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提出异议,该局将积极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但这一个案所反应出来的所谓“情法冲突”问题,也许并不在处罚,而在该处罚为何不可避免?从当时上海市民所处的特定情境来说,保供极为困难并非个案,一些小区居民无法正常获取足够的生活物资。这时,邻近有家食品生产企业的员工,在自身行动和生产均受到极大限制的情况下,利用培训中心开动机器,积极生产自救并服务周边居民,网友称之“为众人抱薪”并非过誉。

“巴黎贝甜”被处罚引发争议后,不少网友发起号召,并用实际行动“买他买他买他”来表达支持,已然颇显世道人心。

从源头上复盘该起事件,如果监管部门因应彼时情势,采取主动服务、容缺审批、补全法律手续,使该厂家在非常状态之下的“非法”生产转变为“合法”生产运营,后面的十倍罚款自然无从谈起。既然静默已非常态,“合法化”的审批流程也应非常态,才能应对无法自由流动的市民对生活物资的常态化需求。这就好比小区群里热心为邻居购买基本物资的“团长”,难道监管部门也要以“非法经营”的事实统统绳之以法吗?

因此说,“巴黎贝甜事件”也好,其他类似事件也罢,它的真正问题并不在处罚,而在重处罚轻服务的思维定式。从榆林的“7斤芹菜受罚事件”,到上海为众人抱薪的“巴黎贝甜”被罚事件,背后均看不到监管部门的主动服务。

“巴黎贝甜”提供不出其培训中心的相关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材料,是因为他们当时无法去有生产经营资质的场所生产。哪怕是最低限度的处罚仍然改变不了这一“违法行为”。售卖7斤芹菜的菜贩同样无法在进货时以肉眼分辨某农产品是否存在农药残留等超标,天价处罚也改变不了这一事实。正如监管部门要千里迢迢将样品送至外省专业检测机构花上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得到检验结果。

重处罚轻服务不但已成基层执法的突出问题,更似潜滋暗长的多年官场流弊。以执罚替代服务的管治型思维遮蔽了一个服务型政府应有的样子。

解决之道不仅在过罚相当的落地兑现上,更在监管部门服务的持续提升上。

“巴黎贝甜事件”的反思首先应是,监管部门要主动服务,帮助保供企业在非常时间非常地点取得合法资质;榆林“芹菜事件”的反思首先应是,监管部门要不断提升抽查检验效率,以快检、暂扣等手段和举措来确保问题食品不从田间地头流向市场——包括批发市场和终端市场。

农药不被滥用首先是监管部门的责任,而不是想当然地将检验的责任抛给菜贩。静默期间不能在合法场所生产也不是企业造成的,监管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帮助企业解决合法生产场所和相应资质问题。监管部门主动服务多几分,争议处罚就会少几批。

文章首发于凤凰网政能亮专栏,原标题《政能亮丨“巴黎贝甜事件”反思:合法化比低处罚更可》。